现代戏剧谷剧(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现代戏剧谷剧(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现代戏剧谷是以现代戏剧为核心,以原创、合作、引进为方式,集中推出世界经典、中国精品和上海原创剧目,致力于打造上海文化产业新业态、国际静安文化新品牌、商业戏剧产业新园区。
    为推进现代戏剧谷建设,充分挖掘和整合区域核心创意资源和剧场资源,鼓励并吸引国内外精品剧(项)目进入现代戏剧谷相关剧场进行展演,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一)资助范围
    都市话剧;音乐剧;时尚戏曲;现代歌、舞剧;广场景观戏剧;
    其他经现代戏剧谷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戏剧谷管委会”)批准资助的剧(项)目。
    (二)资助条件
    受资助剧(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体现自主创新和探索精神的原创剧目;
    2、具有较高艺术品位和独特艺术个性的戏剧创作和戏剧演出节目;
    3、反映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的戏剧创作和戏剧演出节目;
    4、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扩大本土文化影响力的戏剧创作和戏剧演出节目;
    5、有利于培养和扶持青年戏剧人才、推动艺术创新的戏剧创作和戏剧演出节目;
    6、具有大众性、公益性、互动性、参与性等特点,有利于提升观众精神文化素养、社会效益良好的戏剧创作和戏剧演出节目;
    7、有利于繁荣演出市场的戏剧创作和戏剧演出节目。
    符合上述条件的节目如为国内或本地首演,则予优先考虑。
    二、申报受理
    (一)申报资格
    1、申报人
    现代戏剧谷面向全社会接受戏剧类演出剧(项)目的公开申报工作。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定向为现代戏剧谷创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现代戏剧谷平台上策划、组织、实施相关剧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他符合有关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2、剧目要求
    申报资助的戏剧创作和戏剧演出节目在申报时应已完成剧本创作,未演出或作了重大修改后未演出、计划在申报年度或下一年度的现代戏剧谷•壹戏剧演季内完成演出的节目。申报时已完成演出的节目,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演出规模
    大型剧目每场一般须在90分钟以上,演出阵容整齐,舞美、音响、灯光、道具等达到较高要求;中小型剧目每场一般须在60分钟以上,并达到一定的戏剧演出要求。
    4、演出场所
    一般情况下,申报资助的戏剧创作和戏剧演出节目须在现代戏剧谷指定的剧场内进行演出。
    现代戏剧谷指定的剧场包括但不局限于:上海话剧艺术中心艺术剧院、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戏剧沙龙、上海话剧艺术中心D6空间、上海商城剧院、美琪大戏院、艺海剧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戏剧院、上海戏剧学院端钧剧场、上海戏剧学院新实验空间、上海戏剧学院黑匣子、云峰剧院、上海大剧院、兰心大戏院、同乐坊芷江梦工场等。
    (二)申报时间
    现代戏剧谷•壹戏剧演季每年均有两季:春夏演季(4月1日-7月31日)和秋冬演季(9月1日-12月31日)。春夏演季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秋冬演季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8月1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下载
    2、申报材料
    (1)申报者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2)《申报表》一式四份;
    (3)剧本或故事梗概(3000字以上)一份;改编的作品应附原著、改编版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4)其他相关的文字、图片、剧照、海报、音频、视频等材料。
    一般情况下,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三、项目评审
    本资助办法采取“资格认定、艺术评审、终审确认”的三级评审制。即:由戏剧谷管委会办公室对申报资助剧(项)目进行资格认定;通过资格认定的剧(项)目提交现代戏剧谷艺术专家委员会进行艺术评审;戏剧谷管委会根据艺术评审结果与建议,终审确认资助剧(项)目与资助金额。
    凡获得资助的剧(项)目均通过现代戏剧谷官方网站与壹戏剧专刊向社会公布。
    四、评估监管
    (一)由戏剧谷管委会办公室对资助剧(项)目进行监管、评估和验收,并报戏剧谷管委会审核。受资助者须接受戏剧谷管委会对资助剧(项)目的评估和监管。  
    (二)对存在违反协议、弄虚作假、挪用资助经费等行为的受资助者,戏剧谷管委会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暂缓拨款或终止拨款、撤销该资助项目、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等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资助者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而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实施或完成资助剧(项)目时,应及时通知戏剧谷管委会办公室,戏剧谷管委会可视情延期、终止或撤销对该剧(项)目的资助。
    五、附则
    (一)戏剧谷管委会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本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实施。
 
 
现代戏剧谷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

发布时间:2010-2-26 阅读:453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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